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教育厅网站及淮阴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和试讲等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一)各用人单位咨询办法
(二)人事处咨询办法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联系人:孙辉 苗军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3511016
联系人:陶晓燕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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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淮阴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淮阴师范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