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从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淳招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从)业资格证等材料,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考高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由高淳县卫生局统一分配。考生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招聘咨询
县卫生局:025-68597821
县人社局:025-57338710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高淳县纪委57338036
本次招聘由高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高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南京市高淳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