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与管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至6月20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E-mail:rsc@ypi.edu.cn),联系人:倪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0514-8743301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关材料:①填写《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③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扫描件;④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⑤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法
考试方式:
(一)应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安排面试与试讲两个环节。总成绩按照面试50%、试讲50%以百分制形式确定。
(二)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的考察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专业技能。笔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可以达不到这一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区栏进行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70%确定。
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区栏告之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系人:倪老师贺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