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象,先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后以笔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求和计算成综合成绩(百分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情况” 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户口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开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录取人员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取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五)拟录取人员网上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87986221。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考试成绩和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
十、本简章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