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面试和体检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和法律理论、案件分析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计算,按个人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政审与调动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的审查核实。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镇
江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示事项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上公布。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东吴路133号,邮编:212008,电话:0511-88837633(传真)、88806932、15862998073
联系人: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高鹏、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