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法、检”两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审判辅助岗和执行岗、检察辅助岗和侦查岗
招考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
1、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报考设区市法院、检察院职位的,所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为A类;
2、取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2011年8月5日之前能够取得法学(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其中,执行岗、侦查岗因工作性质特殊,要求为男性。
全省各级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专业不限),符合上述条件,允许参加此次考录。
(二)检察院司法行政岗
招考对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专业要求以《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9—2011年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此次允许报考,但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6.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现有公务员(不含法院系统的聘任制书记员),以及参加了2011年度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
3、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
4、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诚信报名,网上不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5日上午8时至8月11日下午18时,考生可直接登陆上述网站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日至9月1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前由各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本辖区本系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相关证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