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2名综合素质好、文字能力强,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充实到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1名;市司法局普法教育科科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公务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健康,作风正派,服务意识较强;
3.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4.有进取精神,协调能力较强;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可放宽至37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报考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职位的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普法教育科科员职位的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司法所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6月1日);
10.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法治网》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或《吉安法治网》(网址http://www. jafz.gov.cn/)下载《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地址:吉安市石阳路8号,市司法局大楼四楼)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12年6月3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直至取消本次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总分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名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彬,8332703(办)。
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