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ccostm.com)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jlzkb.com)、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ccostm.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959854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