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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2011-08-19 09:01  华图网校 点击:

  《2011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已经正式发布,考生可以在2011年8月20日8:30至8月25日16:00期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为方便考生准确把握公告内容,报考合适的职位,华图网校专家对比去年吉林省政法干警公告,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录用人数小幅增加,结构比例大幅变化

  2011吉林省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共412名,其中:基层公安机关370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42名。总量比上年增加9人,但结构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专科班仅招录32人比上年减少149人,本科班招录380人增加158人。

  二、报考条件微调

  1.招录对象范围变小

  招考对象的条款中删除了“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户口为吉林籍)”的条款。这说明2011年吉林省政法干警的招录对象仅为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1年8月20日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吉林省选派的“四项目”的人员。并且“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放宽了招考条件

  招考公告中不得报考的要求里取消了“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的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

  2.报考公安机关的,按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的,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和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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