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国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4张,相关资历、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8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11:30和13:30至16:30)。
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辽宁省政府二号楼省外侨办323房间。
联系电话:86893255 86892201
联系人:王梅芳 郭领军
(二)考试
外语能力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口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查询:见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网站(www.lnfao.gov.cn)。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40%;口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60%。
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分相同时,以口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附件:招聘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