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楼二楼211房间(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
课程推荐:2011年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招聘计划表》。
3、具有归侨、侨眷身份优先。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只有管理岗位的对外联络岗位招聘的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采取考核方法)。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省侨联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1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00)到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楼二楼211房间(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2份(A4纸);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有归侨、侨眷身份的携带归侨侨眷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24—24845017。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由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和涉侨专业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权重为5:5。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按权重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后,由促进中心对其进行考核。考生考核合格后,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促进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促进中心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6个月(大专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点击下载】
1、辽宁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招聘计划表.doc
2、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课程推荐:2011年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