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占70%,专业知识占30%。
2.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以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及心理素质等。
3.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为兴城市财政中心。
(三)综合总成绩的确定
综合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用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兴城市临海产业区和兴城市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招考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兴城临海产业区管委会、兴城市人事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兴城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任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兴城临海产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事业编制。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2.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429-51247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城市临海产业区和兴城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