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丹东市渔政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勤人员(职务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除备有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招考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凡属回避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下午16:30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原丹东市人事局)。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后,填写《2012年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从事海上渔业船舶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书、材料须提供原件(另复印件一份)。考务费为50元。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8:00
2、考试内容:
(1)船舶驾驶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船舶驾驶实际操作技能;(2)船舶轮机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船舶轮机实际操作技能。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考核的方法。考试人员不足招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人选依照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考计划确定。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将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问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192781
附件1:2012年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招考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