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进行。拟聘用人选将在辽宁国土资源厅网(www.lgy.gov.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拟聘用人选,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 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二Ο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