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 证、毕业证、学生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2012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材料、学习成绩单等。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面 试资格。所缺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内容、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 体检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0]22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6、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 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
二O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