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辽沈战役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详见2011年辽沈战役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8:00到锦州市第二医院(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二号)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当天早晨,考生不要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需缴纳体检费300元。
五、考生见此通知后,请保持报考时所留通信工具畅通。联系电话:3872388。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