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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12-05-25 09:41  华图网校 点击:

  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结束后,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将经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执行。

  五.有关政策

  1.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

  2.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

  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招聘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6728568

  监督举报电话:(0411)86729698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二○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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