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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沈阳工业大学招聘公告
2012-06-25 14:38  华图网校 点击:

  (九)考核

  由教育厅会同学校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意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保障

  1. 理工科学科带头人。

  按人才层次,提供80-240平米的住房,提供30-100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工作助手,搭建合作团队,聘任教授岗位。

  2. 文科学科带头人。

  按人才层次,提供80-240平米的住房,提供10-30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工作助手,搭建合作团队,聘任教授岗位。

  3. 一般博士教师。

  提供安家费1至3万元,住房补贴最高10万元,科研启动费2至5万元。除档案工资外,根据聘任的岗位给予相应的校内岗位津贴。

  五、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六、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personnel_sut@126.com。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应聘的岗位。

  注: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下载附件:

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工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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