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含应征入伍前已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退役后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职位且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分的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人员职位的)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本人户口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证明;已就业的,另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 “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出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出具。
4、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司法厅 024-86617043
附件:
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司法系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递补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司法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