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高度重视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经济增速连续8年保持全国领先的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得到很大改善。但是,与经济增速相比,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趋势没有得到扭转。
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多次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做到富民和强区并重,富民优先,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上了党委和政府富民强区的议事日程。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要求所有企业都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010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议,建立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省级党委和政府名义召开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姜言文说,这次会议标志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上升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多方配合”的合力推进层面。
今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列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实绩分析指标体系。自治区政府首次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写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