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判断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需要一个准则。正如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凭证一样,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体现。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对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已初步形成建立方式市场化、权利义务契约化、用工形式多样化、争议解决法制化的劳动关系格局。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行业和单位甚至相当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据资料显示,1995—2006年劳动争议案件从3.3万件增加到31.7万件,增加了9.6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这种不和谐态势,不仅影响着劳动者权益的实现,也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给社会稳定带来风险和隐患。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自身完善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规范和协调现实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都迫切要求在劳动关系建立伊始,就从源头上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纳入更严格规范的法律架构之中,以更大的力度矫正劳动关系的失衡失范,从根本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劳动合同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劳动合同法》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内容中加大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这在目前劳动者权益还得不到充分尊重的情况下,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增强劳动者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为守法企业也创造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毋庸讳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方式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但这恰恰又是一个提高我国企业劳动生产率、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契机,有助于企业把过去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创新能力为基本手段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