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11]37号)规定,现将2011年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拟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1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4-6229274、0634-6287070、0634-6287155。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的人民警察(公务员)报省审核后按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 2011年莱芜市拟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名单 |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芜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