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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对录用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