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对我市2012年考录非公安类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期间自愿放弃人员不再递补)。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批次安排
本次体检总人数为364人,共分两批进行,时间半天:
(一)2012年7月7日上午(周六):报考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相关职位(不含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2012年7月8日上午(周日):报考高青县、沂源县相关职位(不含法院、检察院)和市直机关、市属参照管理单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市劳教所和市地税系统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准时按规定时间于当日早6: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到淄博市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门厅集合(张店区联通路202号),经审核无误后集中乘车前往指定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