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 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 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 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崂山区行 政大厦东楼1421室(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北端)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 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 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 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 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 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在崂山区政务网 (http://www.laoshan.gov.cn)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 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 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大厦东楼1421室(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北端)办理 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