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 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 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须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公 开选岗(具体岗位详见《计划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 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 〔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通知等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737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青岛市崂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中学校医计划表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崂山区卫生局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