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上述招考对象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的毕业生,不包括将于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3、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通过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4、问:今年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3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问:考生年龄方面有何其它政策?
答:本市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以及退伍士兵(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问:笔试合格人员如何确定?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员数的情况,对招考人数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