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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吕梁市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14 08:38  华图网校 点击: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吕梁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四楼大厅(龙凤南大街)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2年6月18日-6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18日-6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吕梁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四楼大厅(龙凤南大街)

  联系电话:0358-8225448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吕梁市商务局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职位所对应的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原户口簿户籍迁出页。

  (2)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必须在考察阶段之前提供,届时仍不能提供的,一律取消资格)。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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