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玩忽职守、泄露试题、擅自通报学院内部讨论内容及违反操作程序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51680(纪检监察办)
咨询电话:0355—3012392、3151485、3151484(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地 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1、1004室)
●咨询电话: 0355-3151484、3151485或3012392
●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
附:1、《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相关具体要求》
2、《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治医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