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教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190名。其中:高中、中专100名,初中9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名额见《高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从教,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通用技术和中专专业课教师除外,无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参加报名考试。被录用后,在三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与所报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具备所报学科相对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6.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要求(见《高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办法
1.凡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历查询报告》)、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等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已参加工作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报名人员按学段分类报名,师范类毕业生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上确定学科不一致时可二选一,非师范类毕业生按教师资格证书确定的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进入考核阶段,查实有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3.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含3倍)方可进行考试,不达3倍的,将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地点:高平市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5日,每天8:00至18:00。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百分制记分,笔试时间除语文岗位为150分钟外,其它岗位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学段分学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别以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采取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测评内容:
1.高中、初中教师分别以高中、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随机抽签决定课题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2.中专专业课教师以高平中专所使用的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随机抽签决定课题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