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提示
(一)对欺瞒谎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弃权。
1. 因本人原因,上传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者;
2.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者;
3. 未按时参加面试、笔试者;
4.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
5. 省联社太原办事处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敬请报考人员,按本简章提示的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或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承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太原办事处咨询电话 0351-4082872
十五、其他
本公告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太原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