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认报名资格、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在报考信息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通过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查询网上。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共同组织实施。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市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八、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由太原市国资委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凡提供虚假资质或有违法乱纪情节,一律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九、拟录用公示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tygzw.gov.cn)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十、录用
1、拟录用人员报太原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太原市国资委下发《拟录用通知书》,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满,太原市国资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实行岗位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对经考核确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监督、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市人社局监察室 0351-2020427
市国资委人事培训处 0351-2020318
市国资委监察室 0351-4223913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度太原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