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我市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基层民政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招聘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19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潞城市招聘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秋良(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良(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编办主任)
杨忠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韩 前(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双泰(市政府办主任)
元海波(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显刚(市人大人事委主任)
杜鹏丽(市政协法制委主任)
郭贺红(市财政局局长)
陈路宽(市教育局局长)
孙云飞(市卫生局局长)
苏建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明(原市人社局副局长)
崔彦伟(市人才市场副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忠民兼任,负责公开招聘事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共招聘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38名,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工作人员5名,乡镇、办事处民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