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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必须符合的六项
2009-08-28 17:35  人事部 点击: 载入中...

    人事部最新出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条件作出明确界定,今后进事业单位必须具备六项条件。

    这六项条件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暂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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