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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09-11-18 15:04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沙坪坝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增强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重庆籍在市外就读高校毕业生)。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一览表》内“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为2009年12月31日)。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㈠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4日(星期二)至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㈡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审批大厅内(沙坪坝区凤天大道99-12号),咨询电话:65368201 

  ㈢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二)。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有效依据。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复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此次报名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

  ㈣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特殊岗位需开考的,按程序报批。

  ㈠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职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其中:报考沙区文化馆、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答辩、艺术表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现场表现能力。专业科目分值10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加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沙坪坝区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⑵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沙坪坝区人事局。

  ⑶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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