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特警1、特警2职位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高中学历、体育学校中专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9月23日以前、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退役士兵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藏区常住户口;
2.在藏区服役2年以上;
3.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中获得射击、擒拿搏击或者军事全能比赛个人前五名;
4.在海军陆战队、空降部队、团级以上特种侦察或侦察部门、武警特警队服役1年以上。
(七)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体育院校以及其他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市(州)以上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竞赛个人前五名。
2.被授予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称号。
(八)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10.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11.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委政法委、州纪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9月2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于9月29日前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1年9月23日—9月30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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