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宜宾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文秘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的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全市各级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三)工作3周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实际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以上资格条件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尚在党政纪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的要求
党性强,人品正,作风好,素质高;热爱办公室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客观如实地反映个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因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2张;《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组织推荐的须同时提供组织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从2012年6月29日起报名,报名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2日。
报名地点:宜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206室),咨询电话:6612150,6610700。
(二)资格审查
宜宾县政府办公室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递减相应的选调岗位名额。
六、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设置分数控制线,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按顺序递减选调岗位名额。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考官追问的方式进行。
2.笔试:采取给材料命题文稿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在党政网和宜宾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公示
宜宾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借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顶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本人意愿,按照组织程序调入宜宾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附件: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