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公布。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人才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