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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工商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1-12-09 14:19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工商系统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待查分结束后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和查询)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报考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工商系统职位考生的复审时间是: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30,下午13:00—18:00)。

  报考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工商系统职位考生的复审时间是: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0—18:00)。

  复审地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工商大厦2楼)。

  三、资格复审具备手续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小2吋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须出具学生证和就读大学教务处出具的有关考生本人学习专业的证明。

  2.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

  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 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

  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

  须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垂管系统的应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体制内在编的教师:

  须出具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持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

  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所持学历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考生:

  考生所持学历如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8.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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