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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四川内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2-03-19 17:59  华图网校 点击: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4月16日—20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报考司法助理员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市(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批复》精神,2012年上半年报考我市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不加试《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2年5月25日—2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9日,确切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2]1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比例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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