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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2012-06-05 11:05  四川人事网 点击: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12年8月9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调剂

     体检前,如某法院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法官计划,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其他自愿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对调剂人员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5013、2595106

     监督电话:0838-2595010

     附件:1、《2012年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

     2、《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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