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25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6059358@qq.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参考的公函;
4、提供电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资格初审
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初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2012年7月13日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同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德阳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2年7月31日至8月1日18:00前电话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12年8月9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