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调剂
体检前,如某法院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法官计划,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其他自愿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对调剂人员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5013、2595106
监督电话:0838-2595010
附件:1、《2012年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
2、《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职位表》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