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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系统遴选法官49人
2012-06-24 14:40  南充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南充市法院系统目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市委编制委员会、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12年南充市法院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法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南充市中院6名。

  2、顺庆区法院9名。

  3、南部县法院3名。

  4、阆中市法院4名。

  5、仪陇县法院6名。

  6、营山县法院10名。

  7、蓬安县法院7名。

  8、西充县法院4名。

  共计49名。

  二、遴选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实行差额考察。

  四是坚持按需遴选。

  三、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审判事业。

  2、报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特别优秀的条件是指:

  (1)担任中、基层人民法院副庭长以上职务;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或立功;

  (3)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称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资格条件

  1、现身份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报考南充市中院、顺庆区法院的需司法考试Α证,其他法院C证以上)。

  3、现任法官或检察官且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三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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