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法院系统目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市委编制委员会、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12年南充市法院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法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南充市中院6名。
2、顺庆区法院9名。
3、南部县法院3名。
4、阆中市法院4名。
5、仪陇县法院6名。
6、营山县法院10名。
7、蓬安县法院7名。
8、西充县法院4名。
共计49名。
二、遴选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实行差额考察。
四是坚持按需遴选。
三、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审判事业。
2、报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特别优秀的条件是指:
(1)担任中、基层人民法院副庭长以上职务;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或立功;
(3)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称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资格条件
1、现身份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报考南充市中院、顺庆区法院的需司法考试Α证,其他法院C证以上)。
3、现任法官或检察官且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三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