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四川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四川雅安市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1-04-18 15:40  雅安人事考试网 点击: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4月2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中考生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5月4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参考资料为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需要购买《综合知识参考资料》的考生,可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或自行通过互联网购买。

  2、笔试时间。5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6月15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6月17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6月21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笔试加分政策

  1、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加分不受限制,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被评为优秀的,不累积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考生,或按照国家、省“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优惠政策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缴费确认后于5月1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持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团委或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6号)办理加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5月2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生必看:2011年四川公务员面试课程 红领摇篮班

看过本篇的网友还看过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