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教育类双语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5%+《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卫生类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卫生类双语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5%+《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综合技能知识》笔试成绩×3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双语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5%+《综合技能知识》笔试成绩×35%+《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特殊岗位: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0%+《综合技能知识》笔试成绩×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60%;
特殊岗位(双语):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0%+《综合技能知识》笔试成绩×2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60%;
报考特殊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数低于所有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平均分数一半的不予聘用。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教育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2科,双语岗位及藏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报考卫生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2科,藏医(药)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技能知识》2科,双语岗位及藏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国情、省情、州情及职业能力测试等。
《教育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等。
《卫生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等。
《综合技能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礼仪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1年10月20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数低于所有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2011年10月25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县、乡(镇)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未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州属单位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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