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川人社发〔2010〕2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根据《关于印发《凉山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凉组通〔2008〕34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8月1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或优秀),交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不进行面试。
五、体检、尿检及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报考双语教师的专业科目包括彝语文、报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的专业知识是《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名次;若报考双语教师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彝语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名次。若《专业科目》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重新出题测试确定名次。体检须在布拖县人民医院进行。尿检在县公安局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分类依次递补。初次体检、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一星期的公示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期及管理
毕业生被聘用后,安排到基层乡镇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视为弃权,3个月内出现缺额的,分类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本县服务8年以上(含见习期)方能提出调动,最低服务年限8年。见习期为1年,工资待遇按见习期满后的定级工资执行,见习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聘用工作,设有举报电话: 8531143,并在考场设立招考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附:《布拖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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