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报考副处级职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考生采用不同试题。考试范围以《天津市2011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1年8月19日8: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等额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和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以及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谈。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机关可自行组织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的面试,还可根据需要增加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11年8月27日(周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遴选机关自行组织的其他形式的面试以及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应于8月28日(周日)前完成,由各遴选机关自行安排。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果不加试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遴选机关自行组织专业测试以及其他形式面试的,其他测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9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查看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前,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应安排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业绩公示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任职
对不需试用的人选,分别在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需要试用的人选,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任职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83609072
市公务员局 83605240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3030853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