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6月27日— 7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红桥区教育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
电话:26552267
联系人:周老师 霍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点击下载: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