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学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编制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面试(试讲、答辩)
(五)笔试
(六)体检
(七)考察
(八)公示
(九)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本区生源且具有本区非农业户口;
6、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人;
2、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4人。具体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 1人,心理学1人,体育2人,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一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1人。具体为:
语文10人,数学12人,英语10人,体育4人,音乐2人,美术3人
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一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人(为大白庄镇、大唐庄镇、尔王庄乡、牛家牌乡、黄庄乡的定向教师,定向服务期限为10年)。具体为:
语文3人,数学5人,英语2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宝坻区公务员局于2011年7月8日至10日在宝坻区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tjpnet.gov.cn/
宝坻人才网址:www.bdr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因特殊情况,未及报名者,可于2011年7月18日到宝坻区教育局人事科补报。
2、报名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应携带本人毕业证或学校统一发放的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户口尚未转回毕业生,报名时还应携带其毕业中学开具的本区生源证明)、报到证(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45元。
3、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7月31日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证明、报到证(派遣到宝坻区人才中心)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在前,笔试在后,由区公务员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的目测、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库中随机抽调。
(3)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4)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不分学段按照学科统一考试;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课程及部分时事政治内容,试卷为百分制;
(3)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4)公示笔试成绩;
(5)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6)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7)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和聘用
1、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公务员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公务员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3、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备案,二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招聘简章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2011年7月8日